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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动就业与企业转型升级互动

2013/1/21出处: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责任编辑:lxw

    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日前,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了 《关于做好当前就业工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从7个方面推动建立促进就业创业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是推行技术工种就业准入制度。建立岗前培训、技能考核和就业准入三位一体的技术工种准入制度,提升企业用工层次。二是建立社会保险费公平征缴机制。实行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促进企业和地区之间的费负公平,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三是实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制度。对参加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未就业人员或企业在岗职工,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四是建立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制度。城乡未继续升学的本省籍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除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外,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培训时间,获得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费补贴。五是实施创业补贴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浙江省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符合条件,根据项目综合情况,可获得一定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六是落实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小微企业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在开展岗前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职业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七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扶持。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信贷条件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等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享受50%贷款利息的贴息。

  据介绍, 《意见》除了对促进就业、优化创业政策体系,还对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各类技能人才技能水平,打造一支适应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需要的本地产业工人队伍,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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