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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官员:十二五我国具备人人享有五项保障

2010/9/3出处: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林春霞责任编辑:lxw

    我国基本具备“人人享有”五项保障的条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贡森建议“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方针应调整为“全覆盖、保基本、缩差距、易转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贡森日前在与记者谈及“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时指出,“十二五”我国基本具备实现五项“人人享有”的经济条件。

    贡森认为,按最新的经济普查资料,2008年我国人均GDP的现价和2000年不变价统计值分别为3407美元和2050美元。即使按GDP年增长率8%计算,2013我国人均GDP的现价和不变价也将分别超过5000美元和3000美元。 从海外经验看,即使不考虑人民币升值因素,我国“十二五”中期的国民经济实力也可以支持人人享有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适当住房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养老安排。

    贡森从世界不同经济水平国家的社会保障情况与我国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十二五”期间有必要帮助城乡居民公平有效地获得五项社会保障。

    他说,在教育方面,2003年主要中等收入国家就做到了使5岁儿童平均接受13.5年的教育,且公平性较高。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08年实行这一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均GDP在447—9300美元,平均值为3518美元。在医疗卫生方面,2008年实现全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均GDP在1000—9300美元,均数为4663美元。在社会养老方面,2008年实行非缴费性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的人均GDP在441— 9654美元。另外,在住房保障方面,欧美一些国家分别在20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大规模介入公共住房保障,人均GDP在3500—5000美元之间;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分别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大规模提供公共住房保障,当时的经济水平很低,人均GDP在2250—3500美元之间。

    因此,他建议“十二五”期间对加快体系建设的“十二字”方针进行调整和补充,指导方针应调整为“全覆盖、保基本、缩差距、易转续”。同时他还建议加大中央社会保障支出份额,健全中央转移支付,建立全国社会保险风险调剂基金;审订和发布基本保障国家标准,对各项制度进行精细化设计和管理,并对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进行相应的问责,使各项保障制度得到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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