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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预估缴费基数公布

2010/4/21出处:新疆都市报责任编辑:june

  乌鲁木齐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于25日前尽快足额存入应缴社会保险费款,需变更缴费基数的请及时申报。4月2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参保人员25日前必须在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卡内按相应标准预存社会保险费,该局将于25日通过银行进行扣缴。

  据悉,2009年度乌鲁木齐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确定,但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为保证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过月缴费产生利息,乌鲁木齐市社保局根据2009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预估2010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待自治区2009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保缴费基数还要进行相应调整。

  2010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预估缴费基数高标准为每月2303元;低标准为每月1382元。201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09年度乌鲁木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657元确定。按照2010年度养老保险预估缴费基数和基本确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员预存金额标准也有所变化:缴费基数按高标准缴纳,同时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至少存入610元;只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至少存入470元。缴费基数按低标准缴纳,同时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至少存入430元;只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至少存入290元。此外,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在职人员至少存入医疗保险费150元,含10元大额医疗救助金;退休人员至少存入医疗保险费130元,含10元大额医疗救助金。

  乌鲁木齐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如需变更缴费基数,无论是由高标准变更为低标准,还是由低标准变更为高标准,都必须在2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社保编号到所在区(县)社保分局办理变更手续。缴费基数不作变更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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