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淼)昨日,201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举行。201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比去年增加5%,达到148474人。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明确提出,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力争一次性就业率达到70%以上,年底达到80%以上。
年底就业率达80%以上
2009年,我省共有高校毕业生14.1万人。教育厅统计,到2009年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1.6%,有11.5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毕业生人数稳步增长,实现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148474人,至4月1日,全省签约毕业生达40412人,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毕业生41628人,占毕业生总数的55.2%,同比提高。
省教育厅人士指出,总体就业形势有所好转,但仍有6.6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没有落实,加上近两年沉淀,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今年要实现国家提出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初次就业率达到70%,年底就业率达80%以上的工作目标。按照国家要求,每年高校毕业生近70%将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
坚决杜绝高校虚假招聘
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表示,我省将举办各种类型网络招聘会,推广远程网络视频招聘活动,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杜绝虚假招聘,教育厅还要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动态监测。
鼓励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
针对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今年我省“推进行动”中增加了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充实农村基层卫生服务队伍、拓宽农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一线就业工作等基层就业项目。
我省将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计划。省教育厅将继续组织实施《提高高校双困毕业生就业能力拓展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培训双困毕业生5000人。
创业教育将融入专业教学
针对国家六部门推动行动中的“创业引领计划”,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成立创业教育指导协调机构,在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给予保障。要把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中,加强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
要求各高校要研究自建或联合创建毕业生创业实习基地、孵化基地,提供经常性咨询、指导和跟踪服务,尽可能提供场地、资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支持。积极申办和创建国家支持的建设100所“创业教育示范校”、100个“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初创企业注册资金可分期
针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优先招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此外,各专门项目招募人员时要向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予以倾斜,少数民族地区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招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