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心里话,我们公司的薪资福利待遇在同行业里一直是属于中上水平的,所以老板对在外兼职的员工特别反感。
我们新修订的员工手册中按照《劳动合同法》就兼职作了规定,发现员工在其他公司兼职的,经公司提出制止,仍未改正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其他公司兼职对其本职工作造成以下严重影响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老板总是说:“难道你会有两个家?公司和家一样,也需要忠诚。”
最近大家都说财务Candy有些怪怪的。
白天总是很困,上班时间老打瞌睡,而且好像有些什么见不得人似的。她的财务工作最近好像也老出纰漏,老板找她多次谈话。
今天老板找我,让我给Candy办理离职手续。
我很诧异,Candy一直蛮受老板器重的,怎么就被解除劳动合同了呢?
老板失望地说:“我那么器重她,没想到她竟然到别的单位去兼职。这段时间,老在上班时间睡觉,而且给我的报表还算错了好几个数据。太让我失望了。”
“有什么证据没?”
“有,我在公司服务器上看到她给另一家公司发的邮件。我打电话过去问,才发现她晚上在另外一家公司上班。我还做了电话录音。”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找Candy作了离职面谈。
Candy很不平静,认为公司应该看在她往日为公司做了那么多贡献的份上,再给她一次机会。无奈老板都已经决定了,而且法律及公司制度也有规定,那就没什么好多说的了。
Candy平静地离开了。
●对兼职的员工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辞退,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
●作为劳动者而言,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精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辞退兼职的员工,限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员工兼职的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第二,员工兼职的行为,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